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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C vs IPO: What are the key listing decisions?

September 13, 2021 | AEF Fast Fact | 3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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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阿里巴巴創業者基金在2016年投資的兩間初創公司傳來捷報,繼亞洲首個以App提供貨運服務和送貨的平台GoGoX申請在港上市,亞洲最大美食網絡信息多媒體服務平台和美食社區之一的DayDayCook(日日煮)亦宣佈在美國以SPAC(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形式上市。若成功掛牌,GoGoX將是香港本地首間上市的「獨角獸」公司,日日煮亦將是我們投資組合中首間以SPAC形式上市的初創,消息令人鼓舞。

很多初創都將「上市」作為業務發展的一個階段性目標,公司可藉此籌集資金,為業務增長添加彈藥;同時可為早期支持公司的天使、風險投資者提供變現機會;或以股票期權吸引優秀人才;上市公司制度還有助規範企業管理,提升經營水平。AEF投資的初創不少發展已具規模,最近甚至遇到有投資銀行主動敲門爭取為它們籌辦上市。有見及此,我們找來了在IPO方面經驗豐富的導師,為初創出謀劃策,並通過今期文章分享其建議,供大家思考。

上市企業重管治 忌天馬行空

第一、為何想要上市?

在決定是用甚麼形式或在甚麼地方上市前,創辦人應該先問自己,是否一定要該資金去推動業務增長或保持市場領先地位?公司是否有其他途徑獲得投資?還是你想透過上市,來為員工提供中期的變現激勵?若業務處於快速發展的階段,你也需要考慮,上市會否過早讓未來的企業價值流向公眾市場。

第二、你是否準備好成為一間上市公司?

一旦上市,公司的各方面都要向投資者、監管機構及公眾公開,而企業管治亦需達到一定水準。我經常遇到的創辦人都很有熱情,希望利用自己的產品為社會作出改變。上市後,你或許無辦法再隨心所欲,做太過天馬行空或進取的決定;在公開場合你需謹慎發表言論(而不只限業績預期)。任何會影響公司、打擊股價的行為都可能會影響股東和員工。

無論用何種形式上市,都必須在企業管治、資料公開、內部管控等方面做足準備。傳統上市程序較繁複、需時較長(最少6至12個月),很多時候公司在籌備過程中已設置好相關職位,例如財務總監、投資者關係、法律顧問等;而透過SPAC上市的公司因流程較短(短至數周),這方面則可能未夠完善,但若你的業務原本已受到高度規管,例如已獲證監會或金管局牌照,則較容易滿足上市要求。

有了以上答案之後,就可繼續考慮以下問題:

第三、在哪裡上市?

雖然某些地區的資本市場還是可以提供較高的估值或流動性,但如果業務較具區域特色或者主要服務某地區,選擇一個對你產品清楚的市場,對於公司長遠的估值可能更有利。  你或許不用每個季度在財務分佈會上,花較大功夫向不熟悉你產品的投資者解釋業務。若投資者沒有經常使用你的產品,甚至從沒有用過,他們不但不會理解公司的長遠使命,一旦市場或監管環境發生變化,就容易對公司失去信心,這亦會反映在股價上。

疫情下SPAC大熱 視乎公司規模及市場

第四、應該用SPAC還是傳統IPO上市?

近年成為熱門詞的「SPAC」其實早於90年代在美國已經出現,過去沉寂了一段時間,直到近年因疫情影響市場信心,傳統IPO上市難度及成本增加,令申請程序較簡單、費用較少的SPAC再次受到關注。

SPAC可理解為一間沒有具體業務的空殼公司,透過上市募集資金後再去收購有前景的未上市公司,相當於讓被併購的公司能夠「借殼」上市。SPAC Analytics數據顯示,今年截至現在美國已錄得421宗SPAC上市,佔整體IPO宗數超過六成,籌資總額達1,228億美元,佔整體IPO籌資金額超過四成,而這兩個數字在2019全年僅為59宗(28%)及136億美元(19%)。新加坡本月初已批准SPAC上市模式,港交所亦稱正考慮修改條例接納SPAC。

SPAC可令初創較快獲得資金,短至三到四個月之內就可以完成上市。加上SPAC與兼併收購類似,企業的價值是可以協商的,這意味公司的上市計劃可以避免因市場環境的波動而受影響。相較之下,傳統IPO則需要最少6至12 個月的時間籌備,這期間市場的不確定因素或會影響定價及需求。選擇採用SPAC還是傳統IPO上市,最重要取決於公司的規模以及業務所在的市場。

第五、是否需要上市前(Pre-IPO)融資?

這不是必須的。在選擇投資者時,建議選擇能成為長期合作夥伴、了解你所處行業、並有協助其他初創上市經驗的投資者。理想的投資者既支持你的業務,亦會幫你與其他投資者牽線搭橋,讓他們更容易接受和信任你,在未來發展的道路上為你提供市場訊息和指導。支持你而同時讓你保持自主發展空間的投資者最佳。

創始人應專注業務 把控全局

經過深思熟慮後,若決定上市,建議創辦人必須主動把控整個過程,例如不要因為上市產生的額外工作而忽略核心業務的發展。 另外,勿過分依賴投資銀行或律師撰寫招股說明書或路演資料,因為只有你才最了解公司的業務、其增長的驅動力以及公司的願景。由創辦人本人來敘述,投資者更能感受到當中的誠意。

作者_周駱美琪(Cindy)簡介:

周駱美琪(Cindy)自2015年起擔任阿里巴巴香港創業者基金執行董事。自2007年加入阿里巴巴集團,Cindy曾擔任阿里巴巴國際高級財務董事,主要負責集團財務管理和企業規劃。阿里巴巴香港創業者基金創立不同項目,致力幫助香港的創業家和青年人於充滿活力的城市中實踐他們的夢想。通過這個欄目Cindy希望與大家分享不同的創業故事及經驗,也為創業者帶來小貼士,幫助他們了解初創市場的最新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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